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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

来源:乡村动力发表时间:2021-06-30点击量:1258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1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国自今年7月1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部分公海海域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
水产养殖01
一、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
 
海自主休渔是我国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渔业活动采取的创新举措。实行休渔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提高资源补充量和渔业效益的有效途径。
 
据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上海海洋大学等单位组织专家对2020年休渔效果进行分析论证,在西南大西洋和东南太平洋公海休渔海域,2021年1-4月鱿鱼累积产量同比整体有所提高,资源状况有所好转,休渔成效初步显现。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从今年年初长江重点水域全面禁渔到现在我国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中国在保护环境这条路上向来都是敢为人先。
 
事实上,公海渔业资源相当紧缺,众多种群都面临过度捕捞的困境,加上气候变化、海水污染,公海的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挑战。
 
公海自主休渔彰显了大国担当,每一家远洋渔业企业、每一位远洋渔民都是国家的一份子,理当提高参与公海渔业资源养护的认识,主动适应国际管理规则,加强负责任捕捞和国际履约,这样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永享大自然的馈赠,而不是只在博物馆中看到那些活中历史记忆中的存在。
 
此次我国实施公海自主休渔,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责任和担当。
 
在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上,中国从未缺席,中国以实际行动为构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努力,向世界展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二、休渔期到底能不能捕鱼?
 
自主休渔期间,所有中国籍鱿鱼捕捞渔船均应停止捕捞作业,以养护公海鱿鱼资源。
 
我们都知道,禁渔期一般是大多数鱼类的产卵季节,目的是给鱼类有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为保护海洋的鱼类资源,过度的捕捞会使鱼类灭绝或减产。每年这个时候,总有不法分子将爪牙伸向海洋,从事非法捕捞等活动,严重破坏渔业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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