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丰台区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丰政办发〔2021〕1号),想了解2021年北京丰台区宅基地标准是多少?怎么审批?下面让小编来介绍一二吧。
一、2021年北京丰台区宅基地标准
根据丰政办发〔2021〕1号文件内容:
1.丰台区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处宅基地应独立存在,相邻宅基地不得合建;
2.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以永定河为界,河东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河西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严禁超宅基地范围建房,宅基地上建房基底面积占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75%;
4.房屋四至(含滴水)垂直下落投影、台阶均应控制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并需符合相关法律及市、区有关文件规定;
5.禁止以出租房屋为目的翻建二层及以上房屋,各街乡镇要加强宅基地上建房风貌管控,村庄内建筑风貌应相互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宅基地范围内挖掘地下空间。
二、2021年北京丰台区宅基地怎么审批
根据丰政办发〔2021〕1号文件内容:
北京丰台区应当以永定河为界,河东地区严格依照绿隔地区有关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再批准在宅基地上建房;对于河西地区,原则上住房困难家庭或原有宅基地上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的家庭,允许其在宅基地上建房。
其中,住房困难家庭指因多年未批宅基地造成家庭实际居住人员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30平方米(含)以下且不存在房屋出租情况的家庭。应由街乡镇指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宅基地上房屋安全进行鉴定或评定。
宅基地上建房应当征询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并携带选定的通用标准图集中相应的户型图或满足基本质量标准且具有基本结构设计的施工图,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街乡镇,待取得同意并出具建房批复后,方可在宅基地上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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