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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凤阳县惠农奖补政策汇总!涉及种植业、畜牧业······

来源:乡村动力发表时间:2022-01-27点击量:2382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凤阳县出台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政策,该政策适用于凤阳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乡村动力网站小编也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凤阳县惠农奖补政策汇总,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凤阳县惠农奖补政策汇总-摄图网
  2022年凤阳县惠农奖补政策汇总
  根据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3年的《凤阳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凤政〔2021〕4号)文件,2022年凤阳县惠农奖补政策如下:
  1、种植业
  (1)对集中连片,订单生产300亩以上优质水稻的生产主体,每亩给予50元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对集中连片,订单生产300亩以上优质专用小麦的生产主体,每亩给予50元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
  (2)对新建设施栽培(含食用菌)的生产经营者,集中连片30亩(大棚实际面积)以上100亩以下的,每亩每年奖补400元;集中连片100亩(含)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6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
  (3)对新发展露地蓝莓、葡萄和木本中药材等特色种植的生产经营者,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800元。对发展黑豆等特色粮油作物的生产经营者,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100元,最高奖补5万元。
  (4)对发展规模露地蔬菜、草本中药材等特色种植的生产经营者,集中连片2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每亩每年奖补200元;集中连片500亩(含)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3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
  (5)对在非水产养殖区或非水源保护区,新开发水生蔬菜(水芹、茭白、莲藕等)的生产经营者,集中连片15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最高奖补20万元。
  (6)扶持蔬菜瓜果生产,对新建冷库、田间预冷设施的经营主体,冷库容积达到100M3以上的,按照购买制冷设备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7)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蔬菜标准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2、畜牧业
  (1)对新建并存栏能繁母猪200头或原种能繁母猪150头以上的标准化良种猪场,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2)对新(扩)建的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猪舍建筑面积3000m2),且设施齐全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3)对新(扩)建存栏商品肉牛(不包括皖东牛)1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扩)建存栏羊5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4)对新(扩)建年出栏10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肉禽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对新建年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蛋禽养殖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6)对皖东牛养殖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对存栏30头以上(含30头)的养殖场(户),每头每年奖补1000元。对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规模养殖场,每年奖补30万元。养殖场(户)存栏的能繁母牛每头每年另外奖补1000元。
  3、水产业
  (1)对新(扩)建水产品养殖基地的生产经营者(国有水面及水库除外),连片达到100亩以上、300亩以上、5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补。
  (2)对新发展“稻虾共作”100亩以上(含100亩)种养户,每亩一次性奖补200元,最高奖补1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渔业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4、农业产业化
  (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
  (2)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于新获得省、市级认定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新通过认证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每个经营主体10万元奖励;新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经营主体或申报单位,每个产品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开展仓储保鲜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包括冷链运输车),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10%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5)对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条件,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新(扩)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同一主体只享受一次奖补。
  (6)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每年给予1.2万元奖补。
  (7)对参加由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展会级别,国家级补助1万元、省级补助5000元、市级补助2000元。对会展统一部署要求的展区广告费用予以全额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8)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创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1)对新受让流转土地100亩以上,且合同期限5年以上、已经营1年以上的单个业主,每亩一次性给予100元奖励,奖补上限为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家庭农场、新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每年从已经运行一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分别评选出1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10家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示范社评选。对获得国家、省、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子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6、其它
  (1)每年从运行良好的农机化大院中评选5个县级示范农机化大院,每个给予3万元奖补。
  (2)对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的种养一体企业建设的“猪—沼—果”、“猪—沼—菜”等模式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3)鼓励发展智慧农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出资建设的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按物联网设备投资总额的40%一次性给予奖补,奖补上限为10万元。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使用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标签,并及时按要求将其产品信息上传至县级以上追溯平台,每年给予经营主体0.5万元奖补。
  (5)对因受冰雹、暴雪等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一定损失的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额5000元以上的,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额的30%给予经济救助。
  以上就是农交网总结的关于“2022年凤阳县惠农奖补政策”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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