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理由,剥夺和非法限制成员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生活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单单以户口来决定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兼顾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失偏颇。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待遇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待遇二: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待遇三: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待遇四: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待遇五:查阅、复制本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
待遇六: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
待遇七: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
待遇八: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总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待遇有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