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现在农村部分地区的种粮积极性不高,所以造成耕地浪费的现象也比较严重!那耕地撂荒什么意思?耕地撂荒违法吗?
一、耕地撂荒什么意思?
耕地撂荒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在可耕地上没有耕作的一种现象。在我国农村较为普遍,主要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耕地撂荒有多方面的原因,“谷贱伤农”!在种地不赚钱的情况下,一些农民将承包的耕地流转给他人种树、养殖,一些人宁愿撂荒也不愿意耕种。
二、耕地撂荒违法吗?
耕地撂荒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均严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承包耕地。 法律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第二款: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