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动力热线:0731-85161122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农民资讯»农人快讯»正文

呼和浩特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标准再度提高!

来源:乡村动力发表时间:2022-11-11点击量:498

日前,为了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了四条具体举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到疫情影响的人员生活!具体细则如下,符合条件的可关注一下!

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摄图网

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疫情较重的市四区、土左旗,进行救助发放蔬菜包、粮油包和2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在疫情较轻的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发放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的,按照个人实际自付费用,给予不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月标准12倍的救助。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确诊新冠肺炎,在实施相关救助基础上,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贴钱-摄图网

四、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等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如有需要帮助的呼和浩特市市民朋友,可直接关注其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救助电话进行联系,解决目前遇到的困境!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乡村动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村动力,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乡村动力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tuiguang@tuliu.com。
给作者打赏,鼓励他赶紧创作
打赏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