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认定标准提高
将收入线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5900元。最高保障面积由原来的2人户40平米,3人以上(含3人)户为50平方米,分别调整为45和60平方米,1人户仍为30平方米。
二、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将市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新市民’)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人均年收入最高不超过35900元,同时须满足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居住证及毕业证不满5年、无房、就业登记、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条件。补贴确定为每户每月240元,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补贴发放时间
按年度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集中申报,承担相关信息的审核和担保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签订三方《租赁补贴发放协议》,自协议签订次月起每季度末发放一次,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补贴发放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烟台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介绍,符合条件的朋友及时申领,不要错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