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不归个人所有,主要针对收入偏下住房困难人员等,各地都有相关政策要求。近日,《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将于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推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方式,环卫、公交等行业人员可优先享受保障。
一、公租房的保障面积标准
保障家庭成员1人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方式
货币补贴的,其货币补贴额度,按照保障家庭公租房保障面积和货币补贴标准确定。
实物配租的,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按照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对不同面积的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并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
三、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须满足哪些条件?
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包括住房救助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申请公租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其中年龄未满28周岁的单人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申请人,应在申请地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达到规定年限且处于在缴状态;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是与申请地注册登记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在申请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规定年限且处于在缴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口;
2.主申请人的学历、新市民量化积分、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工作岗位等条件中的其中一项,符合申请地区(县、市)规定要求;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在本市无住房。
四、哪些人能优先保障?
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可合理轮候,轮候期限不超过1年,轮候到位且复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保障,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中,消防救援人员、省部级(含)以上劳模、市级见义勇为人员,以及环卫、公交、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等所在家庭,可不受轮候限制,优先给予保障;经市政府或申请地区(县、市)政府同意,可放宽申请条件,延长保障期限,定向配租公租房。
五、有这些情形不得申请公租房?
1.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已购买过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2.主申请人或其配偶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2023宁波公租房新政策的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定要记住关注宁波住建局的相关动态,避免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