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申领补贴?
2022 年 6 月 7 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浙江省产假政策(一孩 158天,二孩、三孩各 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 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 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 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 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间、地点: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申请时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出生医学证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
四、申报后多久可以拿到补贴?
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向财政请款后再行拨付。每月28日前审核通过的,一般在下月中旬可拨付;每月29日后审核通过的,一般在下下月中旬可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