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即以提供住宿、餐饮、购物、康养、休闲、娱乐等度假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有明确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运营机构的集聚区。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又增加3家!看看分别在哪?
一、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以下3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新增三家分别是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南省琼海博鳌东屿岛旅游度假区。
二、前认定十五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2023年1月份时,分别确定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上海市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江苏省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浙江省鉴湖旅游度假区;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山东省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山东省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湖北省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湖南省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四川省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陕西省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
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1、面积认定
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由原来的应不小于8平方公里,调整到“不小于5平方公里”;省级由原来的面积应不小于5平方公里调整到“不小于3平方公里”。
2、住宿区认定
高质量度假住宿设施的数量合计不少于3处;各处高质量度假住宿设施的总客房数合计不少于300间(套)。
3、游客规模认定
年游客规模宜不低于50万人天,年过夜游客规模应不低于25万人天,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5天,过夜游客中省外游客比例宜不低于20%。
4、产品数量要其
即类型方面,除住宿、餐饮、购物外,所提供的度假产品不少于5类类型;品质方面,应提供不少于3项在全国范围内品质优良的度假产品;融合方面,提供不少于3项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度假产品;非遗方面,应提供不少于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的度假产品。
5、娱乐活动数量
提供不少于8项与核心度假产品相关的休闲娱乐活动;户外活动,宜提供不少于5项户外休闲娱乐活动;常态化方面,宜提供不少于3项常态化的文化休闲娱乐活动;夜间方面,宜提供不少于2项夜间休闲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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